设定依据: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。
1、有名称、章程;
2、有确定的业务范围;
3、有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;
4、有所需资金、场所和设备;
5、其他条件。
1、申请书;
2、资金、场所证明;
3、法人代表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。
1、受理;
2、审查(初审、实地勘察、复审);
3、决定;
4、告知与公示。
20个工作日。
此项目无官费,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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