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新
从福布斯榜看企业创新
一年一度的福布斯“全球创新企业100强”榜单又发了。这次,引人注目的是百度位列第6名,腾讯排名第18名,而声名显赫的谷歌和苹果则分列第47名和第79名。这是一个让人多少有些意外的消息:从榜单来看,百度和腾讯的创新力已经超越了谷歌和苹果。查阅2012年的该榜单会发现,百度和腾讯一样排在谷歌和苹果之前—这似乎是福布斯的一贯看法。那么应该怎样理解这个结果呢?
我们先来拆解一下这份榜单的评价标准。榜单的排名主要是依靠一个叫“创新溢价”的指标。创新溢价是一项由商学院教授杰夫·戴尔及哈尔·格里格森联手瑞士信贷全球分析平台HOLT创建的指标。用以评估股票市场如何看待企业未来几年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之外,推出可盈利的新创意,预测了哪些企业最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增长潜力。创新溢价=[市值-净现值(NPV)]/市值。
也就是说,投资者们愿意以高于公司现有价值的价格购买其股票,是因为觉得这家公司未来有成长性,而创新是这种成长性的根本原因。除去创新溢价,福布斯还要求必须搜集最近7年的公开财务数据;以至少5年的创新溢价加权平均来消除短期波动;公司的研发/收入占比超过2.5%;排除主营业务与天然资源相关的公司,因为其对资源的占有可能导致公司市值的短期变化。
这一计算方式对我们的启发意义很大。创新不是灵光一现的想法,不是实验室里的技术,不是专利,而是实打实地能兑现成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市场。再酷炫的技术和宣传攻势,在真正变成能改变人们生活的产品之前,都无法被证明是创新。
创新,不是实验室里的创新,不是公关宣传的创新。在一个成熟而有效的市场里,理性的投资者们在没有看到曙光之前,无法为苹果推进多年而无果的iWatch概念埋单,而在固有产品的创新方面表现乏力,这也是苹果在今年的创新榜单中急剧下滑数十名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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